5·17吉首少年刺伤霸凌者事件

5·17吉首少年刺伤霸凌者事件

2019年5月17日,在湖南吉首二中校园男厕所内,时年不满15周岁的初二少年小蒋遭遇同年级15名学生殴打。混乱中,小蒋掏出了一把提前准备好的折叠刀,刺伤了其中3名围殴他的学生,其中两人为重伤二级,一人为轻微伤。

2020年7月7日,小蒋因刺伤霸凌者被羁押336天后获判无罪,他申请国家赔偿,吉首市检察院决定赔偿20余万元,小蒋申请复议后,湘西州检察院维持了该赔偿决定。

2023年11月17日,澎湃新闻从该案代理人、北京富力律师事务所王艳涛处获悉,近日法院作出赔偿决定,仍维持此前20余万元的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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