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可分配的利润是指企业当年实现的净利润,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或减去年初未弥补亏损)和其他转入后的余额,反映了企业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总和 。对于外商投资企业(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在计算可供分配的利润时,还需按规定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等特定项目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按规定在合作期内以利润归还投资者的投资,以及国有工业企业按规定以利润补充的流动资本,也从可供分配的利润中扣除 。
根据《公司法》,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可供分配的利润需按顺序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中外合资企业需先提取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企业发展基金 。根据2024年7月1日起施行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股东会作出分配利润的决议后,董事会应当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六个月内进行分配 。股东可分配利润的上限为可分配利润减去法定公积金和任意盈余公积后的余额 。利润分配需遵循依法分配、资本保全等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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