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邮政基本资费是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邮政局制定的基础性邮政服务收费标准,涵盖信函、明信片、印刷品及包裹等多个业务类型。2006年11月15日,信函与明信片资费首次调整,本埠信函首重资费上调至0.8元/20克,外埠信函首重资费上调至1.2元/20克,明信片资费统一调整为0.8元/件 。国内普通邮件资费按本埠与外埠区分,信函、印刷品、包裹等业务均采用阶梯式计费规则,续重部分按重量区间递增 。港澳台地区邮件实行分段计价,信函20克以下资费为1.5元,印刷品专袋按千克计费 。附加服务包括挂号费、保价费及航空附加费等,其中挂号费统一为3元/件,保价费按保额0.01元/元收取 。资费政策要求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并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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