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以刚

邱以刚

邱以刚,男,1961年出生于四川巴中,与妻子吴清芳南下广东佛山建筑工地务工已近20年,育有一对子女 。

2011年10月18日晚,邱以刚夫妇在佛山市禅城区南庄村口发现两名醉酒驾驶摩托车倒地的伤者(陈某、彭某),停车查看后报警救助,反被对方诬陷为肇事者并遭殴打致三颗门牙脱落。经警方血液酒精检测(陈某血液酒精含量达142mg/100ml)及车辆痕迹鉴定,确认两车无碰刮痕迹,事故系陈某单方醉驾所致 。同年11月24日,佛山市禅城区政府授予邱以刚夫妇5000元见义勇为奖金,南庄镇政府奖励3000元,共计8000元 。诬陷者陈某因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待其伤势好转后追究醉酒驾驶的刑事责任。邱以刚表示不后悔,以后还会去救人,同时要做好措施保护好自己 。据吴清芳所述,他们的儿子12岁时曾在南庄的一条河边救过一名5岁的落水小男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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