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府

明府

明府是“明府君”的略称,为汉语多义称谓,可指官府、郡守、县令等,亦指宴会监酒人或证明人 。

汉代起用作对太守的尊称,如《汉书·龚遂传》载“明府且止,愿有所白”,《后汉书》亦有“明府位尊德重”的记述 。李贤注《后汉书》时明确“府者尊重之称”,印证该词源于郡守官署的尊称属性 。该称谓在上下级及朋友间均可使用。唐代以后多用以专称县令,县尉则称少府,该用法后世沿用 。

清代官场以代称避讳正式官衔,知府称“明府”,知县称“大令”,巡抚称“中丞”。林则徐日记中记载总督称“制军”、提督称“提军”,均属同类代称体系 。

想要了解更多“明府”的信息,请点击:明府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