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本预算

四本预算

四本预算,是中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年修正)建立的政府全口径预算管理体系,自2015年起全面实施。该体系包含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类预算,要求各预算保持完整、独立。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是以税收为主体的核心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遵循“以收定支”原则用于特定事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需收支平衡并可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则实行专款专用。后三本预算需与一般公共预算相衔接,共同构成覆盖所有政府收支的完整管理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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