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告人(汉语成语)

不可告人(汉语成语)

不可告人,汉语成语,拼音为bù kě gào rén,注音ㄅㄨˋ ㄎㄜˇ ㄍㄠˋ ㄖㄣˊ。该成语属偏正式结构,多作定语使用,含贬义色彩,指不能告诉别人,多用以形容邪恶的目的等,外文译作“secret act”或“ulterior motive” 。其近义词包括心怀叵测、讳莫如深、别有用心,反义词有光明正大、襟怀坦白等 。

该成语指涉对象涵盖个人隐痛与公共事务领域。清代王无生记载“不可告人之隐”描述作者借小说投射内心哀痛,陈梦雷提及“未忍宣之于众”体现隐秘行为的克制表达 。现代语境中可形容逃避政策监管的虚假诉讼,或批判特定政治图谋 。

成语典出先秦《荀子》引逸诗“国有大命,不可以告人”,现存清代文献中已形成固定用法。毛泽东在政治评论中使用“不可告人的目的”扩展其语义场景,现代作家碧野则用以刻画人物内心痛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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