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共户”是为解决市内户口待定、刑释解教人员落户困难、房屋变动无处落户、符合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落户需求、家庭矛盾导致无法正常落户、其他特殊原因无法迁移等六类户口迁移问题设立的户籍机制,属于常住户口类型,与家庭户、集体户享受同等权益,但无实体户口簿,需凭身份证开具户籍证明 。
符合迁入“公共户”的六类人员包括:房屋产权交易后无合法住房迁出者、离婚后无合法住房迁出者、离职后无集体户接收者、房屋变更后原户内拒不迁出者、父母一方在公共户的新生儿申报者及其他特殊原因无法迁移者 。
北京市于2020年12月31日发布《关于在户籍派出所设立“公共户”的工作意见(征求意见稿)》,首次在派出所设立公共户接收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北京市对“公共户”实行“双向强制迁移”管理,户籍派出所定期清理符合迁出条件人员并强制迁移,房屋权利人也可申请将原户内人员强制迁至“公共户” 。上海市明确社区公共户可接收廉租住房保障家庭跨区户籍迁移情形,由原户籍所在区继续承担资格复核及保障职责 。此外,深圳市开放针对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入户“高效办”专属通道,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选择落户在全市任一派出所公共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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