毗邻地区区域性中心城市

毗邻地区区域性中心城市

十堰市位于东经109°25′—111°35′,北纬31°31′—33°16′。与鄂、豫、陕、渝四省市交界,是鄂、豫、陕、渝毗邻地区区域性中心城市。2012年2月25日,湖北省委、省政府在十堰召开现场办公会,省政府为十堰区域性中心城市授旗,正式把十堰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战略上升为省级战略,为十堰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指明了方向、明确了发展构架、提升了十堰地位,这在十堰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省委书记李鸿忠,省委副书记、省长王国生强调,抢抓机遇整合力量,全力支持十堰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中期十堰城区将按承载150万至200万人口的规模做好规划,建设一个相当规模的中心城市,充分发挥其辐射和带动功能,到‘十二五’末,全市主要经济社会发展人均指标位居鄂豫陕渝毗邻地区8市州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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