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管高校,即中共中央直接管理的高校,其党委书记、校长职务均列入《中共中央管理的干部职务名称表》,为中管干部。目前,中管高校党委书记、校长均为副部长级。中管高校的党委书记、校长任命大会均有中共中央组织部干部出席。
中管高校共有31所,分三批次确立:1992年首批指定14所(北京医科大学2000年并入北京大学),2000年增设7所,2003年12月新增11所。
具体名单为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重庆大学、四川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兰州大学。
中管高校党委书记和校长为副部长级,由中共中央批准,校长由国务院任命。常务副校长和党委常务副书记为正厅级,其余副校级领导为副厅级,学校的部长、处长、学院院长均为正处级。
想要了解更多“中管高校”的信息,请点击:中管高校百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