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财权是由原始产权派生且独立于原始产权的财产权,作为法人财产权的核心,包含财务收益权与财务控制权。财务收益权指向企业剩余收入的索取权,财务控制权涉及财务活动的监督决策权,二者构成企业治理的基础。其内容在《公司法》中体现为投资权、融资权等,学界则扩展为筹资权、收益分配权等类型,但我国主流理论将其归为上述两大类 。
该理论发展始于20世纪90年代:汤谷良(1994)提出企业财权是法人财产权的核心,强调其派生性与独立性 ;伍中信(1998)创立“财权流”理论,定义财权为财力与权力的结合体 ;李连华(2002)提出财权系统分层理论,划分出资者、法人及明细财权。后续研究结合不完全契约理论,将财权分为通用财权(法定基础权能)和剩余财权(治理配置权能),形成财务治理的核心框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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