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诗说

六诗说

六诗说,始自《周礼》,出自《周礼·春官·大师》,六诗为风、雅、颂、赋、比、兴,亦称“六义” 。《周礼》六诗产生的时代主要用诗于典礼、讽谏、言语,人们还没有注意到《诗经》的表现技巧,六诗的目的也主要是传授用诗的方法。风即《国风》,主要是各地方民歌;雅包括《大雅》、《小雅》,主要是周王朝京畿地区的歌曲;颂包括《鲁颂》、《商颂》、《周颂》,主要是宗庙祭祀的舞曲。《毛诗大序》提出诗有“六义”:一曰风,二曰赋,三曰比,四曰兴,五曰雅,六曰颂。一般认为风、雅、颂是诗的分类或体裁;赋、比、兴是诗的表现手法 。郑玄训赋为“铺”,即铺陈善恶;比就是比喻,“比方于物”;兴有兴起之意,“托事于物” 。《周礼》记载大师“教六诗:曰风,曰赋,曰比,曰兴,曰雅,曰颂。以六德为之本,以六律为之音” 。关于其本义,古来有“六诗皆体”、“三体三用”、“教诗方法”、“用诗方法”等多种解释。唐代孔颖达首倡“三体三用”说,认为“风、雅、颂者,诗篇之异体;赋、比、兴者,诗文之异辞耳” 。现代学者研究认为,“赋、比、兴”的本义可能是“用诗的方法”,经由汉儒的重新解释,才转变为诗歌的“表现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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