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弗尼尔·莫里斯(Gouverneur Morris,1752年1月31日—1816年11月6日),美国开国元勋、政治家、法律和政治题材作家、律师,生于纽约殖民州的莫里斯尼亚,毕业于国王学院(现哥伦比亚大学)。作为《邦联条例》签署人及宾夕法尼亚州制宪会议代表,参与起草并签署《美利坚合众国宪法》,任宪法风格委员会成员并撰写宪法序言,提出“国家公民”概念。
莫里斯1764年入读国王学院,1768年毕业,1771年获律师资格。1775年当选纽约省议会代表,推动该州宪法加入宗教宽容条款。 1778年代表纽约州签署《邦联条例》。 1781年任财政总监助理期间提出十进制货币体系。1787年参与制宪会议,主张总统终身制及参议员任命制,负责宪法最终文本定稿。 任驻法公使,因反对法国革命被召回。当选联邦参议员,1810年任伊利运河建委主席。1816年逝世后葬于纽约布朗克斯区圣安妮圣公会教堂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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