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东方甄选主播诋毁江小白事件

2024年东方甄选主播诋毁江小白事件

2024年7月,东方甄选主播“天权”在直播推销其他品牌白酒时,发表江小白产品包装无“白酒”字样、“非纯粮固态发酵”等言论。 江小白认为上述言论误导消费者认为某白酒产品非纯粮酿造,损害其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构成商业诋毁,遂于2024年9月以不正当竞争纠纷为由,对东方甄选运营方东方优选(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提起诉讼。

2024年11月,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院经审理认为,直播带货属于经营行为,主播对竞品的商业评论负有高于普通消费者的审慎注意义务,直播中的“临场发挥”不构成免责理由;涉案言论通过片面陈述和不当关联,整体上足以使消费者对江小白产品产生误解,构成了法律规制的误导性信息。 2026年8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典型案例,首次披露该案一审判决结果,法院最终判令东方甄选赔偿江小白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30万元,一审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最高法指出,本案明确了直播营销领域误导性信息的认定标准与商业诋毁的裁判规则。 根据东方甄选公告,该案主播天权已于2026年4月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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