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简称“未检工作”)是中国检察机关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而开展的专门检察业务。其始于1986年上海市长宁区检察院设立全国首个“少年起诉组” 。未检工作秉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教育为主、惩罚为辅”以及“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 ,针对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建立并适用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到场、附条件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督促监护令、强制报告等一系列特殊司法制度 。

199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为设立专门机构提供了法律依据。1992年,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建立了全国首家独立建制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 。2015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成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 。2018年,最高检在内设机构改革中正式设立第九检察厅(未成年人检察厅) 。工作已从单一刑事检察发展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综合履职,并积极推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协同发力 。2020年“两法”修订后,未检进入以综合履职和协同保护为特征的现代化发展新阶段 。2025年,全国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和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数量实现近五年来首次“双下降” 。截至2026年,全国共有2200余个检察院设立了未成年人检察机构或办案组织,近1.5万名检察人员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各地形成了如福建“春蕾安全员”、上海“沪未来”等特色未检品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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