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7廉江男子持刀杀人案

3·27廉江男子持刀杀人案

2025年3月27日,广东省廉江市发生一起持刀杀人案,同村男子叶德志骑摩托车闯入受害人住所行凶,导致两名成年女性及一名幼童死亡。案件发生后,当地警方立即介入调查。据村干部反映,涉案双方家庭此前关系较好且未发现矛盾纠纷 。

2025年4月16日,检察机关介入案件办理 ,4月27日案件移送廉江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同年6月经司法鉴定确认犯罪嫌疑人患有精神分裂症 。8月12日,该案案召开庭前会议。鉴定意见书显示,嫌疑人被鉴定为精神分裂症,案发时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

2025年8月18日,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叶德志故意杀人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并于当日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叶德志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11月27日,该案二审开庭,法院将择期宣判。 12月29日上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上诉人叶德志故意杀人案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叶德志的死刑裁定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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